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坨堤村委会西北500米
电话:0898-08980898
传真:000-000-0000
邮箱:admin@shenzhongchina.com
更新时间:2023-10-29 02:41:02
又是一年春来到,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在这莺飞草长的好时节,有一类植物也趁着这暖人的春色悄悄生长着,但它们的非法种植是我国法律所
近日,我局禁毒大队接线索称,高新区一居民小区内有人种植大麻。经过缜密侦查,在获取种植大麻嫌疑人的确切身份和居住详细位置后,迅速出击第一时间将其抓获。
据非法种植大麻的嫌疑人王某(化名)交代,去年年底,他将五粒大麻种子种植在飘窗花盆里,在其精心照料下,在这个温暖的四月终于有一株成活了。王某为了保住这株独苗并让其迅速生长,做了不少功课,还购买了很多种植设备,但这些种植设备还没发挥效用,自己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了。
4月15日傍晚,由碧溪新区禁毒社工及禁毒志愿者组成的禁种铲毒踏查小组发现一荒地上有人种植罂粟,发现这一情况后踏查小组立即向碧溪派出所报告。
民警赶赴现场处警时发现,在这一片小荒地上种植了几株尚未成熟的罂粟花,因无法明确是谁种植的,民警当场将这几株尚未成熟的罂粟铲除,并带回所里。
鸦片战争虽然已经过去180年,但鸦片带给中国人的伤痛持久且深远,禁种铲毒工作,任重而道远。3月下旬,常熟禁毒办专门下发通知,在全市组织开展禁种铲毒宣传和踏查工作,最大限度提升群众识毒、拒毒、防毒和禁种意识,严防发生毒品原植物种植,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由社区、派出所民警、禁毒社工及禁毒志愿者等组成踏查小组,采取分组分片、交叉复查的方式,对田间地头、小区、偏僻闲置院落、绿化带、公路沿线、河道两边、种植大棚等处开展了40余次地毯式踏查行动,通过合理制定踏查路线,最大限度提高踏查工作的覆盖面,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在踏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组织村民集中学习了禁种小知识,普及了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后果,并通过张贴禁种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禁种小礼品,进一步提高了村民的禁种意识,加强了村民的识毒、防毒、拒毒能力,营造“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良好氛围。
今年,国家禁毒办、山东禁毒委特别邀请农民歌手“大衣哥”朱之文录制了禁种铲毒公益宣传片《禁种罂粟》。我市禁毒办将该公益广告在全市多个大型商圈、社区电子宣传栏、便民服务中心大屏幕等处集中轮播。
为了严防毒品原植物种子下地,建立“曾有非法种植历史地块目录”,要求各板块落实专人重点防控,对禁种重点地块和重点人群,逐一登记造册,上门开展工作。与全市所有村、社区居委会签订《养殖户禁止种植、使用毒品原植物责任书》,与有种植前科农户逐人见面谈话、逐人签订禁种保证书,加大了“点对点”宣传教育力度。
我们在接警中,时常接到群众误将虞美人认作罂粟进行举报的情况。接下来小编就用图解的方式来重点辨析一下虞美人和罂粟。
个别群众认为,食用罂粟幼苗能预防和治疗感冒,甚至还有的人用种植的罂粟喂养家畜,其实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法律后果很严重。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