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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18 08:20:48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自11月6日起,日照各区县全面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这是我市在完成12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基础上的进一步“扩面”,是暖心的民生工程、“护苗”工程。
在当前国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疫情还会出现地域性反弹的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对3-11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极端重要、非常必要,而且十分迫切,这是我国对幼苗的保护,是在呵护幼苗健康成长。
以“苗”护苗,是为了保护幼苗的生命健康安全。实践证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的有效方法。3至11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阻断新冠疫毒传播,保护幼苗在生命健康安全的基础上,进行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尤其是我市,在当前的这场突发性新冠肺炎疫情中,就有3-11岁儿童感染者。所以,对全市3-11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以“苗”护苗,缘于我国新冠疫苗对幼苗安全有效。从我国首批对18—49周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到目前已经经过较长时间的临床试验,并扩大到60周岁以上和12周岁以上人群。通过大量的临床试验,均证实我国疫苗安全有效。根据我国临床试验数据显示,3至11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安全性和12周岁以上人群相似,完全可以放心接种。
以“苗”护苗,务必要严格遵守相关程序。3至11岁人群是未成年人,在为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务必要严格遵守相关程序:接种时,必须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能陪同,则务必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委托其他成年人陪同,并提供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和知情同意书。
以“苗”护苗,一定要注意三个重要节点。接种前,父母、其他监护人(或者被委托人),要如实告知儿童健康状况,配合做好健康问讯和知情告知,通过医生评估且提供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接种。接种后,要在现场观察30分钟后,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一定要及时告诉医生。返家后,监护人要对接种儿童进行不少于24小时的健康观察,如出现持续不适,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每一个儿童,都是父母的宝贝、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保护他们的生命健康安全,是我们当父母的责任和愿望。让我们提高认识,尽快行动,积极配合全市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真正实现以“苗”护苗,呵护成长。